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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北省户籍门槛再降 取消一切户籍迁移附加条件

发表于2014-03-20

近日,省公安厅出台《河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措施》,其中在户籍管理方面再次简化审批条件和手续,规定凡符合当地政策的,取消一切迁移附加条件。

措施明确,对有稳定工作并自购房屋的,凭书面申请、务工(经商)证明、房屋产权证明(购房证明,包括购房协议和付款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对有稳定工作并租房居住的,凭书面申请、务工(经商)证明、租赁房屋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发表于2014-03-20

对有稳定工作并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凭书面申请、单位出具的务工和居住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对夫妻投靠的,凭书面申请、结婚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对父母、子女投靠的,凭书面申请、申请人及迁入人户口本和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对与人才交流签订代理协议的毕业未满三年的大专以历高校毕业生,凭书面申请、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发表于2014-03-20

这是什么意思?就是石家庄的人口会迅速增加的节奏?


发表于2014-03-20

还是石家庄缺人了?

发表于2014-03-20

这种东西,政府怎么说就怎么算,不管我的事情,

发表于2014-03-20

好事还是坏事,看怎么说了,市民好还是农场主好个人自有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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