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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孩子与常住户籍、住房产权证之间的各种错综复杂关系梳理

发表于2015-09-09

孩子已经开学了,不过貌似有的家里还在为孩子发愁啊?!有的是自己小区的有变动,有的呢是因为孩子户籍在爷爷奶奶那里,却没法上那里的,更多的是,爸妈为了孩子买了名校二手房,可是等到去报名却说不能上,这些都是为什么呢?今天就来给大家理清楚和常住户籍、住房产权证之间的关系,有不懂得,欢迎回帖留言提问哦!

  1、公办初中的依据是什么?

   答: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免试就近进区就读;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或由部门按照“相对就近,集中安排”原则,统筹安排至公办就读。


  2、学生的常住户籍与父母的常住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时怎么办?

  答:若是常州市区户籍学生,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区的主要依据。


    3、怎样理解合法固定住所?

   答: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市长期固定居住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4、怎样理解产权证?

   答:产权证是指房屋权证(不包括商业用房房屋权证),产权人是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


    5、学生父母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证的该如何?

   答:学生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可以按共有产权证住房相对应的公办初中。如果学生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该学生应到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相对应的公办初中。


    6、怎样理解“长期固定居住”?

   答:“长期固定居住”是指非空挂,全家确实长期固定居住于产权证所在处。


    7、怎样理解“就近”?

   答:“就近”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某个学生的家庭住址距离某一所初中近就属于“就近”,也不是指某一所距离某一所初中较近就属于“就近”。


   8、家长有两套以上住房(都有产权证)的学生到哪里?
   答: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父母应以一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三人户籍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该住房属于哪个初区,就升入哪所公办初中就读。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案例:小明父母在常州有两套住房,分别位于天宁区和新北区。小明现在天宁区某读六年级,全家的户籍都在天宁区,并实际居住在此。今年,小明即将,如果要到新北区房屋相对应的初中就读,小明的父母应把全家的户籍全部迁入新北区,并实际居住在此,小明就可以到新北区相对应的初中就读。


    9、学生随父母中的一方在,而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市的学生该如何?

   答:属于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办理:(1)学生户籍随父母一方在常住,但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已出国定居者或在外地工作者;(2)父母离异或单亲家庭,学生户籍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常住的,可凭相关证明在该公办初中。除上述情况外,由市局统筹安排学生。


    10、学生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常住的,而父母双方户籍不在本市的学生该如何?

   答:学生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常住的,其父母双方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技术人员等原因,可凭相关证明在该公办初中。除上述情况外,由市局统筹安排学生。


    11、学生父母无自有的合法固定住所,而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该如何?

   答:学生父母无自有的合法固定住所,而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到相对应的初区,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2)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3)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12、学生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学生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并且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这类学生该如何?
   答:如果父母有住房,即使学生出生后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从未迁动过,也应回到学生父母产权证所在的。

   案例:小明出生后,全家三人的户籍就和爷爷、奶奶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并实际居住在产权证为小明爷爷的住处。去年,小明的父母在常州另购买了一套住房,但全家一直没有去居住。今年,小明即将,应到父母新购买的房子相对应的初中,而不能到房子产权证是爷爷的住处相对应的初中。


    13、全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毕业生该如何?

   答:全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常州市区户籍应届毕业生,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由市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14、全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该如何?

   答:全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由市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15、购买新建住宅房未取得房屋权证的本市户籍毕业生该如何?

   答:具有常州市区户籍、家庭已购买新建住宅房,但尚未领取得房屋权证(需今年12月31日前交付)的应届毕业生,由市局安排到新建住宅房对应的。


    16、父母在常州购买新建住宅房或二手房的外省、市应届毕业生如何在常州就读初中?

   答:父母在常州购买新建住宅房或二手房必须取得房屋产权证,且全家户籍已迁入、居住,此类学生由部门安排到新居住地对应的初中。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学生家长自己联系就读。


    17、热点公办初区内的二手房购买者子女有何规定?
   答:热点公办初中新生,其父母原则上应在初中招生报名一年前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内的每套住房,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市局统筹安排。

   案例:小明今年要,他的父母于一年前在某热点初区范围内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办理了房产证、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如果该套房近三年内没有学生在该热点初中就读,小明就可到该初中。


    18、家里房屋本年度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的学生如何?

   答:学生家里房屋本年度(去年5月31日至今年6月30日之间)拆迁,但未重新购房,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市局安排到学生原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初中。


    19、家里房屋往年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的学生如何?
   答:学生家里房屋往年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家长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市局统筹安排到与暂住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额的初中。

   案例:小明今年要上初中了,父母原有住房拆迁后一直没有购买新房。现在,全家实际和爷爷住在一起,房子产权证是爷爷的,小明即可到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初中。


    20、家里房屋拆迁后已重新购房的学生如何?

   答:家里房屋拆迁后已重新购房,不管是何时拆迁,学生都应到新居住地对应的初中。

发表于2015-09-09

学习了 这个帖子必须顶

发表于2015-09-16

似乎明白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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