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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热门楼市政策盘点 这类人在石家庄买房公积金最高可贷120万

来源:石家庄房天下 2021-07-01 16:36:58

[摘要] 房天下数据中心策划——2021年中石家庄房地产市场报告(资讯篇)权威来袭,为您盘点上半年热门楼市资讯。

2021年上半年,中央依然坚持房住不抄,房企融资三条红线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深入影响楼市。河北等7省市纳入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改革试点,石家庄市出台18条措施引才留才,博士购房补贴30万,公积金贷款额度升至120万元。石家庄市区住房保障申请政策放宽,推进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等。

房天下数据中心策划——2021年中石家庄房地产市场报告(资讯篇)权威来袭,为您盘点上半年热门楼市资讯。

一、土地新政

河北等7省市纳入试点!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6月4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发布

2月22日,《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发布,对被征收房屋情况、房屋【住宅】【非住宅】补偿方式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房屋产权调换方式、乙方(被征收人)搬迁期限、甲(房屋征收部门)乙(被征收人)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约定内容进行了规范。

房屋产权调换方式方面,《协议(示范文本)》明确,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权调换房屋应当与该房屋所在项目商品房房屋质量、基础配套设施、社区环境与服务标准相一致,且无权利负担。并将地下储藏室、车位等配套设施写入协议。

在防范回迁方面,《协议(示范文本)》明确,因甲方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甲方应当自之月起,以规定标准为基数增加临时安置费,满24个月以上的临时安置费增加100%。

河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公布,这四种情形不予批准!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一)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二)2009年以来(不含审批当年)市、县区域内平均供地率低于65%的;(三)各类开发区、 城市新区 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具体根据年度全省开发区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省开发区综合考核结果综合确定;(四)已批准的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连续两年未完成方案安排的年度实施计划的。省自然资源厅、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对批准的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以及年度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成片开发方案的综合开发建设活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不予受理新的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本细则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见》文件有效期延期至2026年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见》(石政发〔2016〕21号)文件延期的通知近日发布。通知显示,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2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见》(石政发〔2016〕21号)文件有效期延至2026年6月7日。

约23710亩!石家庄2021年供地计划公布,住宅占比三成!

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计划范围为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井陉矿区和循环化工园区。

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来看,2021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580.70公顷(约合23710.5亩),其中;商服用地156.62公顷(约合2349.3亩),占供应总量的9.91%;住宅用地477.24 公顷(约合7158.6亩),占30.19%。租赁住房用地46.53公顷(约合697.95亩),占住宅用地总量(除去租赁住房用地)的10.80%。

从供应方式来看,2021年度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拟通过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163.23公顷(约合17448.45亩),占供应总量的73.59%;拟通过划拨方式供应417.47公顷(约合6262.05亩),占供应总量的26.41%。

从供应土地来源来看,新增建设用地1040.70公顷(约合15610.5亩),占供地总量的65.84%;存量建设用地540.00 公顷(约合8100亩),占供地总量的34.16%。

二、绿色建筑/建筑风貌

《石家庄市鹿泉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获批

1月27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对《石家庄市鹿泉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的批复。

鹿泉区绿色建筑规划总体目标:规划期内,鹿泉区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100%,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40%,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20%,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3%。 

远期展望至2035年,鹿泉区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60%,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25%,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5%。

《2021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发布

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获悉,4月13日,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

工作目标为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要达到90%以上,新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

石家庄出台多条措施 大力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

3月3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2021年实现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到2023年累计实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250万平方米,到2025年累计实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保障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用地。

优化调整非本地户籍家庭购买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政策。使用集中供热采暖的按照热计量价格收费,已经预留集中供热设施但未使用的,不收取基本热费;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建造的项目,可调低预售资金重点监管比例(数额)。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等级的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绿色建筑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上浮至70万元。

住宅限高80米!石家庄发布建筑风貌管控新规,同一街坊内禁止“高低配”!

3月6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石家庄市建筑风貌控制管理技术导则的通知》。内容显示,住宅建筑除历史遗留项目外,建筑高度不得超过80米;同一街坊内禁止出现建筑高度高差悬殊、比例失态的“高低配";严格控制建筑面宽,沿城市主要道路禁止出现超大面宽、视觉封闭的“大板楼”;沿南北向主要道路的高层住宅建筑,应避免出现过细、过薄、比例失调的建筑形态;当采用连廊户型时,连廊宜采用玻璃栏板,并合理控制连廊凹进距离,强化连廊与交通核的形体完整性等。位于现状成片多层居住区的住宅项目,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宜合理控制建设强度,建筑高度宜按不超过周边既有建筑高度两个层次进行控制。

围绕天际线与建筑高度控制、街道空间与建筑界面控制、建筑色彩控制、建筑单体控制、楼前环境控制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管控措施。

石家庄《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重点整治外墙保温材料等10项内容

3月9日,石家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整治时间至11月30日。整治范围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等高层工业建筑。重点整治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等10项内容。

十五部门联合发文!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 不超18层

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提出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县城建设应疏密有度、错落有致、合理布局,既要防止盲目进行高密度高强度开发,又要防止摊大饼式无序蔓延。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

《意见》还提出,县城民用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鼓励新建多层住宅安装电梯。县城新建住宅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加强50米以上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平面设计等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意见》还要求县城建设应融入自然,顺应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河湖,不破坏原有的山水环境,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保护修复河湖缓冲带和河流自然弯曲度,不得以风雨廊桥等名义开发建设房屋。

《正定县古城民居建设管理办法》发布

6月29日,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正定县古城民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适用于正定古城及周边控制地带,具体范围为成德街以东、城东街以西、华安路以南、河北西大道以北区域,按控制级别划分为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

建设原则为鼓励村街片区统一规划,整体或分期实施;不能进行片区整体改造的,个人建房不得占用现状原有胡同,鼓励增加胡同宽度,保证道路、消防通行。

古城民居建设要体现传统民居特色,建筑高度、样式、体量和色彩要符合古城风貌控制导则规定。

三、石家庄公积金政策

经营困难企业6月底前可申请缓缴公积金

2月10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通知》。通知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1年6月30日前缓缴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申请缓缴企业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填报《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备案书》,缓缴期满后,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一次性补缴或分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石家庄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要调整了!20610元

从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6月23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文件显示,2021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610元,为4122元。而2020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9245元,为3849元。也就是与去年相比公积金缴存基数值上调了1681元,值上调了273元。

四、人才新政

石家庄市出台18条措施引才留才!这类人购房补贴30万!

3月2日,石家庄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市日前印发的《关于高质量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发布。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通过升级人才绿卡、加强金融支持和住房、项目落地支持等一系列措施,再次为各类人才来石创业发展送上大礼包。

提高博士租房购房补贴标准。对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自到我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享受的房租补助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给予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由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完善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使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优惠。

重磅!这类人在石家庄买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石字〔2021〕7号)、中共石家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石家庄市新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及全职引进和培养的高技能人才认定奖励工作的实施细则>等3个文件的通知》(石人才〔2021〕1号),持有效期内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人才,使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五、住房保障

石家庄发布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新政,此类商业用房可调整为住宅

4月20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了《关于推进2021年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调整用地性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提出,在不影响城市整体商业设施发展格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商业去库存工作杠杆带动作用,解决现有商业设施不足、布局不合理、规划商业设施用地闲置、流拍现象严重等问题,促使一批商业设施用地尽快出让并启动建设,避免土地资源闲置,着力为城市打造一批商业街区和风情街区,促进我市商业繁荣,完善居住区商业配套。

本次商业服务业设施用房去化面积按市住建局研究核定规模控制,其中主城区控制在400万㎡以内,桥西区去化面积47万㎡、新华区去化面积72万㎡、裕华区去化面积74万㎡、高新区去化面积95万㎡、长安区去化面积112万㎡;调整为居住用地或其他用地的比例,不得超过原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的60%;属于房地产专项整治、解遗、烂尾楼等历史遗留项目范围的,按照净地执行专项整治、解遗政策。

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棚改!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发布!

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获悉,近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明确,我省“十四五”时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思路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十四五”规划的决策部署,立足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多渠道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主要工作目标是,全省棚改计划新开工31万套,在做好实物保障的基础上,每年发放租赁补贴不少于1.5万户,完善公租房准入退出、后期管理机制,推进公租房小区智能化管理,保障公租房安全使用。其中,2021年,全省棚改新开工11万套,基本建成13.2万套;公租房筹集5000套,发放租赁补贴1.5万户以上,每个设区市建设2个以上公租房智能化管理小区。

石家庄市区住房保障申请政策放宽,取消这些限制

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获悉,4月14日,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政策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取消了户口和居住证时限门槛!

新政策将低保、低收入家庭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核环节取消,调整为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备案,减少了低保、低收入家庭审核时间;

简化申请资料,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养老保险和婚姻状况证明资料,利用省住建厅信息联审联查系统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核实,减少了证明资料;

申请资格方面,将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满一年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满6个月”调整为“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在不得申请情形中增加“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时,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须变更一致后方可申请。”

2486套!今年石家庄批分配保障房开始办理入住

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2021年批分配的公共保障房于6月3日开始办理入住,首次办理入住2486套。据了解,今年市区首批分配公共保障房,经过申报、审核、摇号等环节,共成功配租2739套,涉及78个小区。共分为两批办理入住,此次6月3日—15日办理入住的房源为2486套,保障家庭须按照《配租通知单》上标注的电话联系保障房管理部门。

办理保障房入住需携带保障房入住通知单,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承租人及保障人口1寸照片,以及承租人本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原件。办理入住时,承租人还将缴纳6-9月房屋租金、押金,以及物业、水电费等费用。

河北省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确保新建住宅同步配建设施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为目标,以完善居住社区配套设施为着力点,大力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

确保新建住宅项目同步配建设施。新建住宅项目要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将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服务等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作为开发建设配套要求,明确规模、产权和移交等规定,确保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产权移交。

补助1500元/㎡!石家庄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发布

3月9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石家庄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新建租赁住房、改建租赁住房、盘活租赁住房、建设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培育住房租赁企业,还有完善住房租赁管理体制、构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机制,以及其他与租赁住房发展的相关支出共计七类。

六、人才公寓

共500套!石家庄市第三批市级人才公寓开始申请!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缓解人才的住房需求,石家庄面向人才绿卡人才分配第三批市级人才公寓,人才公寓分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高端优先、按地域、分层次保障的原则,A卡人才、B卡博士人才和已婚B卡人才依次优先保障,其他B卡人才采取公开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

市级第三批人才公寓共500套,分别位于德贤公馆,盛世御城和国赫天著,每套人才公寓配备设施:床、衣柜、沙发、餐桌、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空调。人才公寓原则上只租不售,A卡人才不缴纳租金,B卡人才租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6月16日-20日,申请人到用人单位申请,7月9日,对B卡人才进行公开摇号配租。摇号结果当天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A卡人才公寓配租另行组织。7月15日至16日,配租成功申请人凭身份证到所属区或市直部门领取《石家庄市人才公寓配租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配租小区办理有关手续。

七、房企监管

河北省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报送制度

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获悉,为及时准确掌握河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经营情况,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建立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报送制度。

通知要求,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单位,报送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完成和企业资金到位情况,主要包括:计划总投资、完成投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实际到位资金等13部分内容。数据填报采取月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每月26日,填报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期间完成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和资金到位额。

河北省建立最严监管机制 对违规违建项目“零容忍”!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违规违建项目日常监管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完善违法建设时间发现机制,健全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时间响应机制,强化违法建设时间制止机制,明确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强化失信惩戒,严肃党纪政纪责任追究等措施。

《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新人要理旧账,对违规违建项目“零容忍”原则,严格依法履行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规范项目立项、环评、用地、规划、施工等各环节审批,建立健全违规违建项目预防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八、中央商务区

石家庄出台《石家庄中央商务区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从石家庄市中央商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经市政府第八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石家庄中央商务区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对石家庄中央商务区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扶持办法,将有力促进石家庄中央商务区早日“出形象、成规模、见成效”,进一步增强产业集聚和招商引资的承载力、吸引力。

《办法》提出,要支持中央商务区楼宇优化预售销售管理。在中央商务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地下空间项目及市政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取得项目涉及方案审查意见且施工现场具备条件的,可以先期开展土方、护坡、降水等作业,但最迟应当在主体工程施工前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中央商务区住宅、公寓、写字楼、商业楼宇施工进度达到基础筏板后,即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购(租)办公用房时给予以下扶持:金融机构的法人和省级分支机构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给予每平米500元的装修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外资金融机构给予每平米600元的装修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

新引进企业总部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每平米500元的装修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的,自其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入驻办公起,三个年度内给予2元/天/平方米补贴,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九、轨道交通

石家庄“十四五”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图出炉!含地铁4、5、6、7 号线!

从石家庄市政府官网获悉,3月18日,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其中关于完善现代交通网络方面,提到加快建设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和航空为主体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建成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完善都市圈内部轨道交通体系,实现交通枢纽与城市功能更好耦合。

加快都市圈内部轨道交通建设,基本形成中心城区轨道交通骨干网络,2021 年启动建设主城区至藁城区市域(郊)铁路,谋划连接主城区通往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及正定机场的快速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加快形成主城联网、组团通线、市民500 米见站、主要功能区高效连接的轨道交通网络,探索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发展融合,统筹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开发利用,推进TOD 城市综合体建设。

打造轨道上的石家庄。推进城市轨道交通二期建设项目4、5、6、7 号等线路的规划报批工作,争取“十四五”期间全部启动建设,推动主城区轨道交通尽快成网。

石家庄地铁3号线一期东段及二期开通运营!

4月6日,石家庄地铁3号线一期东段及二期工程建成通车,至此,石家庄地铁通车里程刷新至76.5公里,开通车站达60座。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包括1、2、3号线在内的一期建设基本建成收官,初步形成市区东西南北贯通的轨道交通骨干网络。

石家庄地铁3号线是我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一条西北至东南走向的骨干线路,沿联盟路、中华大街、塔北路、金沙江路、信工路敷设,串联了高柱、柏林小区、新百广场、石家庄火车站、卓达、位同、天山大街、乐乡等主要客流点。3号线一期东段及二期工程全长14.9公里,共设车站12座,分别为:汇通路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东二环南路站、西仰陵站、中仰陵站、南豆站、太行南大街站、乐乡站。

十、户口新政

除超大、特大城市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1月31日公布,《方案》提出,要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方案明确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等。

方案提出,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

发改委: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其中提出,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新开工改造5.3万个,有条件的可同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

十一、教育新政

石家庄市主城区学区调整,新增12个试点学区,58所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优质学校教育教学、师资优势和品牌效应,带动更多的薄弱学校快速成长,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石家庄市教育局对原有部分 学区进行了调整,并新增一批试点 学区和学校。今年共计新增试点 学区12个,新增学校58所,有16个 学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主城区共有56个试点 学区、179所学校。自2016年起,石家庄市大力实施了主城区“ 学区管理制”改革试点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学区内校长联谊沟通、教师交流互派、集体教研备课、活动资源共享等方面成效显著,一批薄弱学校迅速成长,区域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扩大,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2021年石家庄市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地图”及招生政策公布

6月24日,石家庄教育局公布了2021年石家庄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及招生咨询电话。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有关文件要求,石家庄市主城区各教育局合理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公布了2021年石家庄市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地图”。

2021年石家庄市继续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规调剂外,各公办学校不得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坚持“公民同步、属地负责、计划管理、随机派位、稳定有序”五项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结果。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私下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与2020年相比,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四点变化。包括在主城区选取9所小学,利用“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开展“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新增双(多)胞胎子女绑定报名选项;进一步加强学校招生管理工作;深入推进“阳光招生”等。

十二、LPR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2021年6月21日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为:1年期 LPR为3.85%,5年期以上 LPR为4.65%。以上 LPR在下一次发布 LPR之前有效。至此,5年期以上 LPR已经连续十四个月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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