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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常回家看看"入法 用人单位须保障探亲权,大家怎么看?

发表于2013-07-03

子女“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新修订的《老年益保障法》已经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该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此外,该法还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我觉得常回家看看是应该的,可是国家规定的假期也太少了,就那么几个小长假,不知道这个入法以后,探亲休假究竟怎么个请假流程呢?能请几天呢?单位都会保障吗?

发表于2013-07-03

这是好现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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