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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购房,律师给大家一点提示!!!

发表于2010-03-15
 第一,购房前要认清所购房产的性质。是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拆迁房、还是职工集资建房等等。
   第二,在未经改变用途的工业用地上建住房,可要看清楚,没有改变工业用地的性质,这不是商品房。
发表于2010-03-15
   第三,售后包租包退不可信。
   第四,购房要防止“一房二卖”,已经卖给甲了,完了又收了钱,又卖给乙,有欺诈行为。
   第五,投资购房风险大。有的人房子不是为个人用,而是为了出售,这种情况有的时候风险会很大。

发表于2010-03-15
 第六,购房应注意验“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这两证是只具其一就可以了。
   第七,虚假广告不可信。消费者不能轻信广告。
   第八,预交“定金”要慎重。现在是市场经济,在很多情况下交了定金没有保证,根据法律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总房款的20%。
   第九,房屋面积要约定清。
发表于2010-03-15

   第十,设计变更要知情。有的开发商为了先期卖房子,等房子卖掉差不多了,又考虑盖房子,获得利益,结果侵害了前面购买的消费者的选择权,共享空间必定大大积压,而且这种变更往往是只需要很少的钱,到规划部门就可以变更了。规划部门按道理是不应该随意变更的,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社会因素很复杂,也给变更了,这就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害。 


   第十一,物业合同莫忽视。
   第十二,交房期限要限定。
   第十三,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要二书一证。
   第十四,擦亮眼睛,看清样板间。

发表于2010-03-15

   第十五,住宅与商品房使用期要清楚。住宅是70年,商住是40年,另外水电暖、燃气、通讯等标准也不同,所以不能混为一谈。


   第十六,中介公司证照要看清。买的房子是二手房,中介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有没有证书、税务登记等等,他的行为是需要法律规范。

发表于2010-03-15
   第十七,卖方身份要弄清。房屋所有权人要搞清。或者有的家庭有矛盾,双方没有经过协商,单方面把房子卖了,事后引发一系列的矛盾。
   第十八,房产信息要查清。

发表于2010-03-15
    第十九,房屋是否在租要搞清。有一些二手房转让的时候,还在租赁,如果买房人不注意的话,就可能不能及时入住,也可能因为卖方长期得到大部分的售房款不再露面。
   第二十,户口迁移要弄清楚。
   第二十一,物业交接要办清。
发表于2010-03-15

很认真的看完了呢 楼主的信息太实用了!!

发表于2010-03-15
还得心明眼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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