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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焦村开发真相

发表于2015-06-30

一、购房行为事实成立,并非裕华区政府因推诿责任而简单认定的“经济诈骗”。

1.河北润圳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南焦社区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及一系列补充协议。(附件一)20139月,南焦社区曾向石家庄市房管局、市建设用地服务出具证明(附件二、三),证明所开发地块签约单位为润圳。而合作开发,符合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的有关政策规定。

2.该合作开发地块,有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附件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五)等,市土地局告知业主们土地证办理已基本履行完手续。在南焦社区出具的证明中,以及南焦社区城中村改造及周边地块示意图显示(附件六),该地块并不在“人均一分地”范围内。

3.润圳按照与南焦社区的合作开发协议,已经向后者支付并为后者代缴了相关费用(附件七),并有缴费委托书(附件八)、付款通知(附件九)、缴款备忘录(附件十)为证。证明润圳在逐项履行协议,所开发项目合规。

4.业主购房与润圳签订的“内部认购协议”,符合市房管局规制的正式购房合同条款,属合理合法购房。

润圳出售商品房,相关证照确实不全。但是,放眼多年来裕华区的房地产市场,很多项目都是在证照不全、手续不全、尚未开槽阶段即行出售。更何况,裕华区内“小产权”地产项目并不鲜见,别说五证齐全,一个证照也没有。证照不全即出售在裕华区比较普遍。

5.2014.7.31 石家庄日报第六版和燕赵晚报A07版报道石家庄房管局纰漏善水怡园由河北润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裕华区体育大街南延与仓丰路交叉口东南角,鉴于手续不全因不具备销售条件,被认定为“违规”。由此证明石家庄房管局备案中河北润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善水怡园项目的合法开发商。

发表于2015-06-30

这这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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